斩御仆杀一儆百 见君王据理力争
自古以来,兵家治军都把严明军纪放在首位。认为只有严明的军纪,才能使军队做到“居则部伍不乱,行则进退有节”。春秋时期晋国中军司马魏绛,为维护军纪的尊严,无私执法,严肃军纪,为历代兵家所赞颂。
周灵王二年(前570),诸侯在曲梁会盟(今河北邯郸东北)。晋悼公的弟弟扬干,仗恃哥哥是君主,在会盟中违犯军纪,扰乱军队行列,执掌军法的中军司马魏绛执法无私,杀了扬干的战车御士,以示惩罚。
晋悼公得知此事后,勃然大怒,对副中军尉羊舌赤说:“合诸侯,以为荣也。扬干为戮,何辱如之?”认为魏绛杀御士即等于侮辱了扬干,而侮辱了扬干,也就等于侮辱了国君,对于悼公来讲这是再耻辱不过的事。遂命令羊舌赤:“必杀魏绛,无失也。”羊舌赤说:“绛无贰志,事君不辟难,有罪不逃刑”,您不必派我去杀他,魏绛会来请罪的。
话音刚落,魏绛就到了。他把一封信呈交给晋悼公的侍卫,然后抽出宝剑准备自杀。站在一旁的土鲂、张老赶忙上来劝阻。魏绛在给悼公的信中说:
见君乏使,使臣斯司马。臣闻“师众以顺为武,军事有死无犯为敬”。君合诸侯,臣敢不敬?君师不武,执事不敬,罪莫大焉。卧俱其死,以及扬干,无所逃罪。不能致训,至于用钺,臣之罪重,敢有不从以怒君心?请归死于司寇。
魏绛在信中强调,军队以服从命令最为重要,军人以宁死不犯军纪才算尽忠职守。会合诸侯,臣下岂敢不尽其责。在维护军纪时,杀了扬干的御仆,这是臣下对军队平时教育不严的过错,请司法官对臣下处以死刑。魏绛对晋悼王忠心耿耿,忠于职守,毫无私心可言。
晋悼公看完信后,来不及穿鞋,光着脚赶紧跑下来,恳切地对魏绛说:我原先所说袒护扬干的话,是出自手足的情谊,是循私情,而你杀掉御仆,却是按军法办事,行军法之诛。我对弟弟没有教管好,使他触犯了军令,这是“寡人之过也”,你要是惩罚自己,就是加重我的过错,请你千万不要再这样了。晋悼公也不愧为贤明君主,闻过即改,勇于承认错误。晋悼公通过这件事,知道魏绛执法无私,能辅佐自己治理天下,会盟结束后,悼公在太庙设宴款待魏绛,并提升他为新军副帅。
魏绛作为军中执法官,能严格执法,从严治军,虽只斩了扬干的御仆,但在“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社会里,已是难能可贵,他的这种严明治军精神值得后人学习。
点 评
魏绛宁可冒着得罪君主的危险,杀了违法的战车御士,使得军心稳定,军纪严明,结果深受君王的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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