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时期一般指公元前21世纪至公元前1l世纪。它们是我国历史上建立的两个奴隶制王朝,因此其音乐也被打上了深深地阶级烙印。在阶级社会里,音乐不仅有等级之分,而且也体现统治阶级用音乐追求享乐的奢侈风气。从史料记载见,其用乐的人数、用乐排场非常之庞大,而且其常常用乐人作为达官贵人死后的陪葬品。从不同地区出土的乐器看,此时期的埙可发出四个或五个乐音,且具备旋律乐器的功能(《甘肃卷》)。夏朝有青铜乐器的出现,商代的青铜乐器开始有铭文。
关于夏文化出土可见的实物并不多。近年来,考古学家与历史学家对它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二里头文化的研究。关于商,则出土实物较多。据推测,商族早在灭夏之前,就有了相当长时期的发展。它最早活动于东方的渤海沿岸及河南河北,同山东半岛、辽东半岛的古代土著民族有许多共同之处。从汤至纣共496年。商的势力范围,西至陕西西部,东至今山东西部,北至今河北北部,南至汉水以南的长江流域。这个时期,数量可观的各种青铜器、兵器、骨玉、石雕、釉陶器以及大宗卜辞被发现,向世人展示了一种成熟的文明状态。其编钟(编饶)、编磐、鼓、铃、国塌等乐器则说明,不仅等级观念、礼乐文化已初具规模,而且工艺已有了质的飞跃,形成了乐器史上的“青铜时代”。
夏商时期民歌与远古时期民歌有一脉相承的关系。这个时期,有关它的文字资料并不多,唯能见到的,多是围绕阶级而抒发不满的情感,或是反抗,或是憎恨不平等,如《尚书·汤世》中记载的民歌就比较典型。它的歌词不长,但却表示了奴隶们对奴隶主统治的反抗。这首民歌是这样描述的:“时日易丧,予及汝偕亡!”大意是说:你这可恶的太阳何时灭亡,我将与你同归于尽。它借太阳诅咒奴隶主,表示了他们对于奴隶主统治的反抗。
此外,在甲骨文中也透视出另外一种摆脱受压迫的境地,那就是通过巫术活动来摆脱困境,或借助于某种超自然的法术来预知命运的吉凶,或向上天祈求平安……甲骨文中所记载的“隶舞”、“羽舞”等就是这种特定社会背景下的写照。
殷商时代,统治阶层对音乐的享受愈来愈强烈,对音乐的巫术作用的认识也愈来愈崇尚,商代的音乐文化主要表现特征就是巫乐,这就是所谓的“殷人尊神”。于是,出现巫、现与史、卜、贞等同掌占卜的事务。这里的巫,本义指古代称能以舞降神的人。一般是精通音乐与舞蹈艺术活动的人物,他们能够运用自己的艺术活动起到中介作用,与鬼神对话,进而影响国家的政治与统治者的行动,为其统治服务。
《说文》解,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这是一个象形字,据甲骨文,像古代女巫所用的道具。小篆像女巫两袖舞形。此外,淫乐也是该时期的一大特征。综合《史记·股本》记载和考古发现,商代淫乐不管在人生前还是在死后,都要有音乐的奴隶存在,乐者大部分是女性,就是所谓“女乐”。
巫与“女乐”构成了商代音乐活动的重要一员。他们创造了奴隶社会中灿烂的舞蹈艺术,使乐舞摆脱了原始状态,而日趋完整精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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