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在接到《关于对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管理的协查函》后,信阳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市、区两级疾控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依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依法进行科学处置,并按要求对相关密切接触者和重点人员进行追踪管理。同时,一些不实消息在网络传播,并在朋友圈大量转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澄清事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调查核实,张某某,男,浉河区董家河镇石畈村居民、职业船员。6月5日,张某某随工作船只抵达青岛港;6月8日离开青岛港,于6月10日抵达浙江舟山;至7月23日下船期间,曾做过3次核酸检测,结果都是阴性。下船后由宁波乘车于7月24日抵达信阳市浉河区董家河镇石畈村。8月9日,乘坐高铁从信阳到青岛;下车后在当地医疗机构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8月10日,乘坐航班由青岛到西安;8月11日乘坐航班由西安至东京,在东京落地后,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因张某某的感染来源存在不确定性,我委本着对人民群众健康负责的态度,要求一般接触者和其他人员居家隔离,对与张某某密切接触的15人采取集中医学观察隔离措施。经采集相关人员的咽拭子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都是阴性,其中张某某的父亲、母亲二次复检也是阴性。目前,相关人员无发热、咳嗽,无呼吸道等临床症状表现。
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呼吁广大网民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对于疫情信息要以官方发布为准。对未经证实的网络信息不发布、不传播,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当前良好的生产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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