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通知,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一共涉及17个纲、70个目的661种野生动物,比起1989年的第一版名录,所保护物种增加了2倍多。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共收录468种和25类野生植物,其中一级保护53种和2类,二级保护415种和23类。在《植物名录》(第一批)的基础上,删除55种,增加了296种和17类,由国家二级保护升列为国家一级保护2种,由国家一级保护降列为国家二级保护18种和2类。
国家根据野生资源的变动情况和最新的研究成果,及时对动、植物名录进行调整和修订,有利于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植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科学评估后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和二级保护野生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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