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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是市场的必然趋势。在治超政策的稳步推进下,又一不合规车型——平板自卸半挂车即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近日,工信部在第322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明确指出374家企业的上千款平板自卸汽车/半挂车因不符合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1号修改单规定,自2019年8月1日起停止生产,自2020年2月1日起停止销售。
部分不合规车型展示
其中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1号修改单,于2008年11月征求意见,规定平板式载货车辆的平板不应有插桩结构、凹槽、集装箱锁具等装置,且平板式载货车辆、仓栅 式载货车辆的载货部位不应具有举升功能或采用自卸结构。今年7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通过该条件,新规已于本月1日对新生产车实施。
本次工信部在第322批公告中的“表态”,明确平板自卸半挂车的退出节奏,生产方面自2019年8月1日已经开始停止,市场销售则给企业和消费者近6个月的时间可以正常上牌落户。但从明年2月1日起,将禁止平板自卸半挂车流入市场。
在本次公告中,工信部对不合规的平板自卸车型予以公开。小编注意到,这些不达标的车型分为平板自卸车、平板自卸汽车、越野平板自卸汽车、平板自卸半挂车4种。解放、东风商用车、福田戴姆勒、江淮、中国重汽、上汽红岩、大运、陕汽、联合卡车等整车生产企业均有车型在榜,但更多的车型来自的改装类生产企业,大多聚集在山东、河北等地,以中小规模企业偏多。
下面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车型列入工信部的这批“不达标”名单吧。
部分不合规车型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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