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交通运输工具带病投入运营
通知要求,要确保以最佳状态投入交通运输服务,做好客流预测,保障装备精良,强化人员培训和防疫保障。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含铁路、民航、邮政部门)要及时掌握地方政府关于复工、开学等时间安排,科学组织春节后返程运输工作。要督促交通运输经营者做好交通运输工具的检测维护,保证运力充足,严防交通运输工具带病投入运营。要落实对交通运输经营者和一线从业人员防疫物资的保障。
通知指出,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落实客运场站设施消毒、通风及人员防护措施,严格规范和加强乘客测温工作,严格控制交通运输工具客座率,认真做好乘客信息登记,加强途中及事后疫情防控。
安排乘客在交通运输工具内分散就坐 设置途中留观区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交通运输经营者统筹运力安排,合理优化运营班次,加强售票管理,为乘客隔位、分散就座以及在交通运输工具内设置途中留观区域创造条件。具备条件的,应在售票、值机等环节安排乘客在交通运输工具内分散就坐。旅客列车、三类以上客运班线客车和客运包车、客运船舶、飞机等交通运输工具应在车厢(客舱)后部预留必要区域或座位,供途中留观使用。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封闭高速公路、硬隔离农村公路
通知要求,要坚持积极稳妥,保障全国交通运输网络通行顺畅。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保障公路网通行顺畅,做好重点地区管控,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采取封闭高速公路、阻断国省干线公路、硬隔离农村公路等措施。坚决禁止因防疫检测等任何原因占用应急车道,确保应急运输车辆快速通行。
湖北以外的地区有序逐渐恢复已暂停运营的交通运输服务
对湖北省以外的其他地区,在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应结合复工开学时间安排,有序逐渐恢复已暂停运营的交通运输服务;不得禁止其他地区交通运输工具通行。城市、城际公交暂停运营期间,要为医生、公共服务人员、老弱病残幼等各类重点人员提供必要的出行保障。渤海湾、琼州海峡等重点水域客运航线,要密切结合区域客运返程变化情况,进一步优化航班和运输组织协调,确保重点水域水路客运通道通畅,不得随意限制春节后返程乘客乘坐客船出行。
保证农民工、学生等群体出行顺畅
通知强调,要加强务工人员、学生等重点人员运输保障。各地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教育、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和乡镇政府,建立联动机制,摸清务工人员、学生等群体集中返程出行需求。各省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与目的地省级交通运输部门的沟通衔接,切实保证农民工、学生等群体出行顺畅。要开展定制化运营,指导运输企业优化运力结构和运输组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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