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是全国第一教育人口大省,截至2019年底,全省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27万所,在校生1480.96万人。为做好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河南省教育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全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总体目标,科学合理确定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规模和接收学生的区域范围。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评测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建立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各地通过平台进行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发布等,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严格落实优质均衡政策。2020年,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均衡配备师资,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设立实验班;已经批准设立的实验班,重新备案。
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原则上,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行政区域;审批地招生计划尚有空额或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确需超出审批地行政区域招生,经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适当扩大范围,但不得跨省辖市行政区域招生。
责任编辑: